2007年10月2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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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昌摄影师状告《上海壹周》侵权
称照片被擅自使用且署了别人的名,索赔10万元
俞颖颖

  本报讯  自己辛苦拍得的穿岩十九峰照片被《上海壹周》及其网站擅自使用,且署了别人的名,新昌摄影师梁柏林一怒之下把该报社和署名记者告上了法庭。日前,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  梁柏林状告的是上海文艺出版总社(《上海壹周》报主管部门)、《上海壹周》报社和记者、编辑康华。他诉称,去年3月29日出版发行的《上海壹周》假日版《江南借问新茶何处有?》版面中以整版的篇幅刊登了其摄影作品《云雾穿岩》,作者却变成《上海壹周》记者康华,《上海壹周》的网站上亦是如此。同时,梁柏林认为原来的《穿岩云海》是一幅横构图,而《上海壹周》却擅自改变原始图片影像,将它纵向拉长成为一幅直幅照片,有损照片的真实性。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10万元。
  庭审中,原告表示自己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的签约摄影师,被告在该图片库中下载了涉案图片。审判长指令当庭打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,图片显示的摄影师资料与原告吻合。
  被告律师辩称,被告确实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下载了这幅照片,不过已支付了80元的稿费,是合法合理使用,不存在侵权行为,并向法庭提供了图片购销协议书、发票。
  但原告律师认为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图片库版权声明中规定,所有图片均系签约摄影师授权代理出售,图片著作权归摄影师所有;所有图片均为一次性使用,多次使用需多次付费,用户不得任意改变图片的内容,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户承担。而《上海壹周》在其出版的报纸和网站上在原告的照片上署其他人名,不管是否支付了稿费都属于剽窃、侵权行为。
  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。